微信扫描沈阳条形码能否辨别真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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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描沈阳条形码能否辨别真假吗?

作者:沈阳谦宏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9 08:57:24

沈阳条形码“扫一扫”就知真不真?记者调查发现条形码也能造假工商部门提醒多途径鉴别商品众所周知,市面上所有的在售商品上都印有条形码,一些手机软件可以读取条形码,显示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市场价格等。有不少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习惯用手机扫描条形码来比较商品价格,甚至用来辨别商品真伪。不过,近日有市民向安徽商报记者报料,条形码也可以“作假”,而且很简单,几秒钟就能自动生成条形码。  

【消费者】用条形码鉴别商品真伪  昨日上午,安徽商报记者根据报料人提供的线索,来到省城城隍庙的化妆品摊位。记者拿起一罐知名品牌的润肤霜,看到产品包装上印着生产厂家、日期等,包装盒上也有条形码。  记者用手机软件扫描条形码,跳出的商品信息也的确是这款润肤霜。不过,信息上该商品的零售价是35元,而该商铺报出的价格只要15元。  “我们是批发的,肯定比商场里卖的便宜。 ”看记者对价格有疑问,商铺老板解释道,“你看,这条形码扫出来的商品跟你手上的一样,还能造假吗? ”  记者调查时发现,不少消费者对商品较低的价格有疑问时,老板都会让消费者扫一下条形码。当消费者看到扫出的信息与商品一致时,大多都不会再怀疑。  

【调查】几秒钟就能复制条形码  据了解,条形码是将宽度不等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用以表达一组信息的图形标识符。在网上搜索“条形码”时,跳出了“条形码生成器”,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在条形码生成器里,可以设定条形码的颜色、密度、像素等,输入数据后,就可以自动生成条形码。  记者拿起一固体胶,把固体胶上的条形码数字输入到数据框里,选好格式后,短短2秒钟时间,就生成了一条条形码。记者先后用手机软件扫描固体胶上的条形码,和电脑屏幕上生成的条形码,发现扫出的信息一模一样,商品名称、生产厂家等都一致。  条形码不但简单就能生成,而且还能下载、保存。如果不法商贩把自制的条形码粘贴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包装上,很容易就能蒙混过关。  

【提醒】条形码不能做鉴别之用  随后记者咨询了合肥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实际上商品上的二维码和条形码只代表一串数字和图案,是为了方便售卖和运输等,并不具有防伪性,而且复制起来非常容易。  而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习惯“扫一扫”,能够获取商品的部分信息,但并非扫出来的商品就是正品,而扫不出来的就是假货,因为有些特殊商品是没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且目前伪造、冒用、使用注销的商品条码、非法转让商品条形码的现象也有发生。因此消费者还是要依靠多途径来判定商品的真伪。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商业自动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是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印刷企业的申请,依照商品条码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印刷企业通过颁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确定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申请、评审、核准、发证、注销及复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统一负责全国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核准印刷企业商品条码印刷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

第五条 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负责受理当地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负责组织评审和抽样检验。

第六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印刷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

第七条 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印刷企业,应当到当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办理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申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书(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手册。

第八条 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自收到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当在完成书面审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完成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说明理由。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对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应签署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评审材料及抽样检验报告等报编码中心核准;对现场评审或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指出不合格项。

第九条 编码中心自收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对通过核准的,颁发《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对未通过核准的,编码中心应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可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接受系统成员或者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 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件批号。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 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保留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两个月申请复认;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及复核。

第十四条 对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及时改正;未改正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一)承揽未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二)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信息化基础建设,规范商品条码的管理,促进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将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印制、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国家对出版物等特殊商品的条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推动商品条码的应用工作。鼓励、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提高本市商业自动化管理水平。第五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商品条码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商品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领导区、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商品条码工作;  (三)负责本市商品条码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本市条码技术培训,提供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  (五)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数据管理系统;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使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商品,其商品条码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不使用条码标识。第七条 申请商品条码注册应具备:  (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  (二)法人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个体经营者持营业执照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非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上级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该非法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八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品条码注册材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并经国家审批后,颁发证书。  对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告之理由。第九条 商品条码持有人变更其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类别、行业分类、经济类型的,应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 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2年。商品条码持有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 商业企业不得要求供货商为已有商品条码的商品另行印制店内条码。  商业企业需要对商品印制店内条码的,应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编码和印制,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应具备:  (一)使用者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境外商品条码注册证件或相关资料;  (三)使用者与注册者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第十三条 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审核持有人有效的商品条码证书或合法使用证明文件。第十四条 企业印制的商品条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印制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条码。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  (二)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  (三)转让商品条码使用权;  (四)销售使用假冒商品条码的商品。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 阻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0日起施行。

商品条码是实现商业管理信息化,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手段。商店利用商品条码技术进行经营管理,给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方面的好处:

(1)由于扫描商店采用消费者自选的商品销售方式,改善了购物环境,更加方便了消费者购物;

(2)由于商店经营成本降低,商品价格随之下降;

(3)鉴于条码扫描的自动结算方式,缩短了消费者排队等候结算时间;

(4)鉴于条码扫描结算的可靠性高,消除了对人工结算准确性的顾虑;

(5)商店借助条码技术实现的进、销、存自动化管理,提高了商品周转速度,从而确保了商品不积压、不断档,使得:

(6)商品更新鲜;

(7)购物选择机会更多;

(8)零售商和制造商利用在商品条码基础上建立的销售/库存管理系统及通信网络,便于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制订进货/生产计划,提高供货及补货效率,实现现代化产、供、销一条龙管理;节省人力物力资源,使企业经营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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